当前位置:首页>> 校务公开>> 重大决定、决策

重大决定、决策

泉州七中语言文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语言文字,根据上级有关推普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

一、监督指导小组

为使全体师生员工自觉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特成立语言文字工作监督指导小组。

 长:吴鹏飞(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黄 颖(党总支副书记)        然(副校长)

         刘伟杰(副校长)            吴宝树(副校长)  

         施白瑜(党总支副书记)      林梅青(副校级督学)

 员:

谢仰进(办公室负责人)       浩(党办负责人)

谷小艳(政教处主任)       邓秀恭(教务处负责人)    

杨 利(教研室主任)      郑德强(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林 岩(团委书记)     林益强(总务处负责人)       

林明展(校安科负责人)       曦(年段长)      


 山(年段长)            黄丽婷(年段长)

陈国杨(语文教研组长)   赖呈杰(数学教研组长)

祝 敏(英语教研组长)   郭仲文(政治教研组长)

肖卿肖(历史教研组长)   王莉青(地理教研组长)

林瑞河(物理教研组长)   肖 衡(化学教研组长)

陈金财(生物教研组长)   李莲莲(体育教研组长)

郑芳卉(音乐教研组长)   郭伟清(美术教研组长)

二、监督内容

1.用语部分。包括教师教学用语、宣传用语、学校集体活动用语、学校工作用语等;

2.用字部分。包括教学用字、各类标牌用字、宣传用字等。

三、注重过程,讲求实效

学校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关键在落实,重点在于过程管理。我们要求学校认真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使这项工作成为影响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一项常规化工作,避免认为搞目标管理就是为应付检查、考评过关的一种手段的错误认识,真正将管理工作融入日常行为规范之中。

四、落实检查,及时纠错

      根据上级创建实施的要求,分层落实检查与督查工作,确保学校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师生自查——监督员纠查——班主任、配班教师常规检查——监督领导组成员定期检查。使错误在最短的时间里得以改正。

五、具体内容

1.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学校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3.教室黑板报、标语、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均得使用规范字。

4.定期组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5.通过语言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学生进行用语规范化教育。

6.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牵头,对学校所买的各种印刷品,严格进行用字检查,不规范予以退回。

7.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8. 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抽检教师教案、规范教学用字。

六、具体要求

1.监督领导组成员必须定期巡视,对学校内宣传橱窗、标志牌、标语、指示牌、各班的黑板报的规范用字用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把关。一旦发现问题要如实填写在情况登记表中,并立刻通知整改。

2.学校张贴于公共场所的标语须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审核,确系没有用语用字毛病后方能付之实施。

3.各成员要不定期进行听课,把教师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评课的重要标准。如发现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者,应在评课中予以指出。

4.各成员要深入学校班级及公共活动场所,注意纠正学生用语的规范化。

 

 

               泉州七中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