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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资料

政治生活第一单元新旧教材知识点对比

录入者:netlab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8日

  政治生活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政治常识

第一课第二课:我国的国家制度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第一课第一节第二框)

2)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第二课第二节共三框)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无专门学习内容

 

政治生活第一单元新旧教材知识点对比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一课时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课程标准要求:“引述宪法规定,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据课程标准: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新型的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认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知道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1)旧教材中对我国国家性质(国体)的分析是教学重点,从首要标志、阶级基础两个方面说明。

2)新教材中应该注意:

  第一,国家产生(原因)——国家本质(属性)——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不强调在理论上展开。

  第二,①不作要求的内容:不同性质的国家类型。

         ②不作拓展的内容:国家的产生、本质和根本属性。

2.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注意新旧教材的变化:

第一,关于“民主(制度)”的理论知识旧教材是教学重点,新教材不需要拓展。

第二,民主广泛性两个表现: ①内容的广泛性和主体的广泛性,重点是把握主体的广泛性,内容的广泛性结合本课第二框“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学习; ②民主主体的广泛性,新教材在表述上有明显的变化(根据十六大精神)。

第三,民主的真实性。  ①旧教材——“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新教材第三单元侧重“制度保障”。

②新教材增加第二层:“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了日益充分的实现。”教学中要突出这个层次的内容,结合第二课“公民的政治参与”的学习深化。

第二课时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课程标准要求:引述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说明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

根据课程标准:知道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政治生活的内容和特点,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法律保障和基本行为准则。

 

3.政治自由(六项)和监督权

 旧教材对政治自由六项内容有具体表述,新教材只强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对具体内容不展开。

4.公民应该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不作拓展的内容:①公民履行政治性义务应该做的具体要求。

  (旧教材的重点:公民履行义务的具体要求)

5.理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本部分内容是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关系认识的深化和升华,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必须自觉遵循三个原则。

  三个原则要注意正确理解各自的内涵。

2)与旧教材相比:

 第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没有变化。

 第二,“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① “权利与义务统一性的具体内涵(国家和公民两个主体角度)”不作拓展的内容要求 ;②突出了“”树立权利意识和树立义务意识”——因为公民要参与政治生活首先必须要有公民意识,然后才可能去考虑参政能力的培养。

 第三,“坚持利益结合原则”:新旧教材在表述上有差别。

第三课时     政治生活:崇尚民主与法制

课程标准要求:引述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说明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

根据课程标准:知道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政治生活的

内容和特点,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法律保障和基本行为准则。

6.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

第一,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崇尚民主与法制,是指当前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围绕的中心问题,即如何使全体公民树立民主法制的意识,健全民主与法制的制度,保障公民更好地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注意区别旧教材的内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课时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课程标准要求:评述具体事例,比较不同选举方式的特点;表达公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的正确态度。

根据课程标准:明确民主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都有各自的优点和局限性;认识民主选举的意义;懂得民主程度的发展受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选举方式的选择要符合国情,必须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相适应;

明确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的正确态度,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要珍惜选举权利,投出自己理性的一票。

7.知道不同选举方式的优点、局限性以及选择不同选举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

选择不同选举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重点,难点)

 第一,“懂得民主程度的发展受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理论要求)。

 第二,以人大代表的选举为例,简要回顾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历程。

 使学生懂得“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相适应”。“民主的发展实现程度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第三,旧教材:可以参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

第二课时    民主决策:作出最佳的选择

课程标准要求:列举当前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形式;理解公民行使民主决策途径和方式。

根据课程标准:懂得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形式,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参与民主决策;知道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在实践中公民也会提高自身参与决策的能力。

第三课时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课程标准要求:对照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有关制度和法规,理解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途径和方式。

根据课程标准:明确公民参与管理的有关制度与法规,了解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幸福生活,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

第四课时    民主监督:守望公共家园

课程标准要求:列举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体会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责任和价值; 。

根据课程标准:了解公民的监督权,监督的对象、范围,即谁监督、监督谁的问题;懂得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即向政府信访机构举报、向人民代表反映情况、新闻媒体曝光等;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责任和意义;明确要负责地行使公民监督的权利,合法地使用监督权。

8.公民负责地行使监督权的意义。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意义。

  比较新旧教材关于意义的阐述,新增加第三层:“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2)教导学生要负责地行使,尤其要强调要依法行使——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程序行使权利(有序参与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