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校园资讯>> 书香校园

书香校园

书香校园之“我读小说”征文一等奖作品

录入者:zhangyp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高二读书征文一等奖作品

理想与底线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高二13班 李少彬    指导老师:陈君平

    如果他试图一步步地试探你的底线,你不介意把底线摆的更向前一些。

    作者首先将查理斯五花大绑,全副武装,他是个可靠丈夫,是个亲切爸爸,是朋友眼中的挚友,是同事,是个英国人,这些代表他的层层底线,爱情、亲情、友情、国怀。村上春树感慨:得到的过程即是失去的过程。

    失去也即是得到。

    他突破一层层底线,如同脱去一件件衣服,赤身裸体,走向原始野性的深林。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将底线突破,意味着理想接近,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艺术家或许是理想主义者。

    心怀星空,不断跳跃,渴望突破重力的束缚。像孩子般以为小手挡住阳光,就没有太阳,闭上眼,就是深夜。觉得那是唱反调,当你满于现状,他蹦出来捣蛋,他永远不满足,永远在路上。

    显然,查理斯是其中的代表,他以为爱情只是欲望的副产品,甚至是牺牲品。他生活过程不免遭受正常的健康的生理需求,因此他可以犯下令戴尔克·施特略夫万分悲痛的所谓夺妻之恨,夺妻这一底线,他毫无自耻之心地越过去,并且他将底线工具化,她只是他享乐的工具。他不免忒自私了,将感情全然不顾,生活只是他的脸一样,狂放张扬,他是野兽。

    野兽尚还会在搏斗中悻悻而归,查理斯不退,这点,野兽不比查理斯。但我见查理斯身上人味儿更重,理想是人性,突破底线是兽性,兽性是为人性所服务,人性为兽性所压抑,查理斯视理想为一切,他是个兽人,本质上还是人。

    他的理想主义必定夹杂着个人狂热,这兴许是理想与底线的产物,至于他本人是人性与兽性的混合,每个人亦然,你必然要喜欢什么,或许谈不上追求这一程度,也因为这样你在三五天过后就抛弃,所以觉得查理斯不可理喻,作者只是将我们这点放大,将喜欢变为理想,将抛弃变为执着。

    这点显然很聪明,将微小放大到塞满整部小说,查理斯如此如此,所以作者这样写一点也不奇怪,怪诞,不会硬生生地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模样,从而保证小说的情节可以不会太过戏剧化,也不会是一根水管直的哗地流下来,而人物性格因此构造十分清晰,不会有漏洞。

    只是一种悲观锁住喉咙,查理斯尚可如野兽,我们那有如此多的底线去突破,循着那咫尺天涯的梦,难道在如今的这种文明下化为猛兽,然后宣告:一切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抛弃与你生活十几年的妻子;为了理想,又找了个泄欲的情人。与天斗者,天亡之。查理斯这一与伦理不容之人,也意料之中地迎来他的不幸,逐渐地,我才将他明为与世俗抗争的斗士。

    更是一种悲哀。

    或许已被底线束缚,却浑然不知,甚至认为这样才是舒服。已是被现实磨钝的刀,砍不断,所以逃避。所以认为突破底线者、勇于拔刀者不合纲常,不合伦理,硬是把他、她、他们给扼杀,被自己维护世界的热情感动得五体投地,然后离理想更是远了一步。现实中更是有无限这样的我,把无限的突破底线者腰斩,把突破底线者的继任者同化成我们,于是我们都是我们,虽有嘉肴,不愿啖食。

    勇于拔刀吧,诸君。

    可是谁又有如此死志面对世界?又有多少梦能够圆满?

   ......

   梦还身前疑入梦,几人憔悴几人归。

     《穆斯林的葬礼》——书评      

高二2班   吴仕弘    指导老师:祝雅茜

    一个穆斯林家族的传奇事典,三代人的沉浮与共,爱苦纠织的凄美恋情,谱写出一道由:梁亦清、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塑造的完美华章。他们在政治、宗教中挣扎,在思想感情和爱情的熏陶中沉浮,缥缈,带领着我们以独特的视角进入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可爱又可恨的世界。

月,皎白明亮,纯洁明净。玉,光滑圆润,令人富贵。

如诉如泣的呐喊,冰如刀搅的世界,爱恨情仇的交汇。死去的人往复在地狱与天界的缝隙,活着的人却在现实与浪漫的墙缝中重生。红颜的薄命,男子的痴情,都在这一界如地狱般的天堂中展开交战,汇成了穆斯林的悲剧。

韩子奇与妻妹梁冰玉的违背伦理的爱情,本身就是向穆斯林道德观念和伊斯兰婚姻制度的挑战,暗示着回族上一代人曾试图挣脱传统的束缚,但他们失败了,他们的爱情以悲剧告终。他们不伦爱情的结晶——韩新月,是回族青年一代的象征,她对她的汉族教师楚雁潮的那种可抛开传统、不顾一切的爱,又是对穆斯林传统的新的一轮的叛逆,寓示着回族青年一代又继续在挣脱传统的束缚,当然,这场爱情同样以悲剧告终……

新月的先天性心脏病是她的悲剧的重要根源。这先天性心脏病似乎又喻示着回族青年一代从血统中继承来的传统,这传统注定了新月不可逃脱的悲剧性命运,新月最终被送进坟场,小说以此预示了回族青年一代未来的命运。

社会的无形的条件下成形,人们却又在成形的条件下痛不欲生。

在宗教中对人生以及来未的困惑,这之间的流传,只会如浮命般。渴望死去的心爱的人再次诞生,只是渴望着这一切稍纵即逝的虚拟给自己的生活添加着无形的色彩,爱情就只是被人类无疑当作是精神养料的东西,那是在现实社会中不允许存在的。

宗教的纯统,政治的锋交。小说一再描绘,渲染的那种葬礼和坟场气氛又时时揭示读者:穆斯林已走人穷途末路。

新月是伊斯兰的象征,它象征着崇高、清净和希望。可小说和其主人公的命运却含有另一种深刻的寓意:"穆斯林的葬礼",埋葬的是"新月",直接道出小说的主题。

作者想写出回族与非回族之间的这样一种跨民族跨信仰的爱情,然而受到当时时代的局限,作者也无法给出一个较为圆满的解决方案,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以悲剧结尾。诚然,悲剧自有其力量,就如《泰坦尼克号》中的Jack与Rose,如果Jack不死去,我们很难想象富家小姐Rose与穷小子Jack在将来将如何继续生活,这个故事也失去了其感染力,似乎失去的才是永恒的。事实上,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韩子奇与梁君璧以及梁冰玉,韩新月与楚雁潮之间的爱情纠葛与矛盾是有相似之处的,那就是都与穆斯林的教规相违背。而在韩子奇那一辈人中,作者安排梁冰玉远走异国这样的逃避的方式来结局,在韩新月这一辈中,作者安排了新月因病死去这一结局。

可以说作者的立意是深刻的,她想写爱情,写梦想,写命运,这些都是人类共通的主题。尤其是爱情,耐人寻味,宗教与爱情之间的地位如何安放?而我以为,就像我在前文中提到过的那样,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男人和女人,各种宗教各种民族的人,所谓的宗教的隔阂在人与人之间真挚的、炽热的情感面前变得渺小。

这本书围绕穆斯林和玉展开故事情节,所有人物因对这两个方面的追求或悲或喜,诸多的悲剧令我怀疑,是怪对信仰太执着?还是怪世态动荡,个人太渺小,相对国家的命运,根本无力挣脱。我能理解穆斯林教徒一生倾其所有,只为到麦加朝觐,哪怕乞讨着一路走过去,以成就其人生的辉煌时刻。他们内心只有安拉,在外人看,也许他们穷困潦倒,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很富有。对信仰绝对的虔诚,内心是平静的、祥和的、坦然的。

  大多数的人是游离于信仰与现实之间的,所以造成许多精神上的苦痛,除了吐罗耶定,其他角色都是悲情的。信仰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精神上的困扰。

我认为,人活着只为体验体现体验是指,虽然人的结局都是一样,但是活的过程千差万别,体验越多,过程越精彩,才不枉此生;体现是指个人价值的体现,体验是自己的事,但是人毕竟是有思想、有精神的,在自我体验的过程中,能够尽自己的力量助人,影响环境、改变环境,造福更多的人,不图流芳千古,只为造福子孙,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这种体现可大可小,依个人的能力,尽力而为。

2+2=4:自由的咆哮——读《一九八四》有感 

高二13班  彭洪亮 指导老师:陈君平

在粟树咖啡馆,空气里弥漫着杜松子酒的胶臭味。不久,电幕传来刺耳的喇叭声:“非洲战场胜利啦!”正当人们欢呼、狂喜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双目无神的中年男子低下了他的头颅,他的眼镜哪怕在酒店的灯光下也显得黯淡无光,随即,留下两颗泪珠,像是在昏暗的夜里的闪烁的两点星光。没过多久,他倏地笑了出来,狂笑不止。

……

男子走在铺了白瓷砖的走廊上欢快地漫步,脸上露出僵硬的笑容,眼里仿佛映出一个嘴唇上有一抹小胡子、眼神凌厉的中年男子。

“砰!”

男子被一颗子弹击穿眉心。而他的鼻子两旁,还挂着两颗杜松子酒味的眼泪。

欧洲,又少了个人。

……             

《一九八四》是英国左翼作家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该作原定书名为《欧洲最后一个人》,在出版社编辑的建议下,更名为《一九八四》。该书讲述的是具有自由、叛逆思想的外党党员温斯顿在思想上反抗“老大哥”,并与同为外党党员的茱莉亚自由恋爱,却被思想警察逮捕入狱,最终接受“改造”,爱上“老大哥”并被“蒸发”的黑暗故事。

该书的写作与作者个人的经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者曾亲身经历过西班牙反法西斯战争,对于“自由”“民主”有着自己坚定的信仰。在目睹了德国纳粹法西斯与苏联斯大林的个人专制独裁后,作者手下的笔转离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照,转向政治领域对于极权主义的批判,笔锋直指政治对于思想的压迫、毒害。有外媒评价:“世界上每有一人看奥威尔的作品,民主与自由便多了一份保障。”

我怀揣着对这一作品的期待与尊敬,拜读了这一部“自由的咆哮”。尽管自以为是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我依然被其中情节的黑暗、冷漠惊得汗毛直立,坐立不安。“二加二等于五”对思想的摧残与践踏,更是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哪怕在回温的春日也仿佛置身寒冬。

“自由即是奴役”“无知即是力量”“战争即是和平”,这是“党”在文中大呼的口号,向所有人输出它那荒谬而又病态的价值观,这是对思想的第一层禁锢:灌输。

文中的无产者,多因为受教育水平低或者干脆没有接受过教育,盲目听从这样的口号,不假思索。文中的孩童,自小接受所谓“爱国教育”“爱党教育”,人性中的恶根性没有被教育而收敛,反而几乎是被完全的激发出来:暴虐、贪婪、狂怒,对于亲情置若罔闻。这样的价值观输出,将亲情完全割裂。父母沦为自己骨肉二十四小时监视的对象,陷入恐慌与无奈,不敢在思想上有所抵抗。文中的外党党员柏森斯,将这三句口号视若箴言、奉为金科玉律,为了“党”和“老大哥”甘心付出一切。而这样的人还大有人在,他们基本已经完全丧失了自主的自由思想,把“党”的宣言当做无上真理,全然一副“伥”的可悲、可恨又可怜的模样。更为可怕的,是像书中奥伯良一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投入到“党”的怀抱中,把他远超常人的智慧与能力倾注在危机“党”的恐怖统治里面,为虎作伥,助纣为虐。“自由即是奴役”,价值观的输出几乎感染了所有的个体,湮灭人性,泯灭人格,奴役人的思想。

颠覆真理、捏造历史、篡改事实,这更是对思想的摧残:销毁。

“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这是党的另一个口号。主人公温斯顿在所谓“真理部”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修改曾经的报道、记载等一切史料,以保证人民的生活永远“前进”,“老大哥”的预言永远“正确”。用一个谎言去烟感另一个煌炎,在“现在”修改“过去”,让“过去”符合“未来”,把“谎言”编织成“现实”——这是赤裸裸的篡改!伪造!蒙蔽!

最令人震怒的,是“党”的原则:不允许对现实的披露;不承认对真理的守护;不接受对史实的捍卫,如有以上行为,一律“蒸发”。“当我们与欧亚国为敌,我们从来就是和它为敌;当我们与东亚国为敌,我们从来就是和东亚国为敌,未曾改变。”;今天的内党党员,可能明天就变成叛国的耻辱:一切功绩一把黄土;一切成就一片云烟;一切一切,沦为虚无。不断地篡改历史,修改“事实”,大范围的造成思想混乱,循环往复,长久为之,便把思想混乱引向混沌,摧毁思考,已达到其真正的目的。“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践踏历史、颠覆真理、崩解事实,对任何“勇士”施以“极刑”,这是对思想的摧残,对公良的蔑视与圮坏。

“价值观”和“历史”双重大棒,将自由的思想,灵动的理性打入“麻木”与“狂躁”,糟践之,蚀灭之。

《一九八四》中,作者借女主角茱莉亚之口道出“两分钟仇恨”的是指:欲望疏导与释放,即对于长期欲望的压抑,尤其是性压抑,的转移释放。在《一九八四》的世界里,欲望——哪怕是人类最为基本、原石的欲求——是被禁止的。人类作为一种动物,感性是我们的天性。欲望的抒发是最为基本的精神甚至是生理上的需求,就如同狼嚎虎啸一般。长期的压抑必定会波及到人的特性:理性——暂时地让人回归到原始状态下,无法进行理性的思考。书中“两分钟仇恨”里的人们如醉如狂,歇斯底里,最可怕的“不是有明文法例强迫你参加演出,而是那种令你身不由己的气氛。只要你置身其中三十秒,无需任何借口,自然会感染上一中近乎痴狂的恐惧和复仇意念。”“每个人都会想触电一样,收到这个激昂情绪的左右,意志力完全松懈,变为面目狰狞、狂呼乱舞的疯子。”在这种环境下被他人情感感染后,理性防线崩溃,并伴随着感性压抑不可抑制的、生理性的,向愤怒、仇恨这样极端而躁动的情感转化释放。沦为原始的野兽,并在群体力量的裹挟下,幻觉性的对这种“欲望释放”的感觉十分沉醉,不逐渐变得暴躁,在背离“理性”与“思想”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一步步沦为对现实麻木,思想简单的原始人,并表现出对“老大哥”的无限狂热。

另一方面,“党”意图废止“旧话”,推行“新语”。“新语”在原来语言的基础上,删减大量词汇,将音节减少,以达到减少人的思考量、使人的思想“简单化”“麻木化”的目的。塞姆作为一名语言专家,却热衷于自己的工作:编撰《新语辞典》——删减语言。最终的结果,便是诗、文、史,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懂——再也没有自由的思想和能够站出来反对“党”的人。

哪怕是“欧洲最后一个人”,也无法逃避被“同化”的命运。

温斯顿作为一个思想自由的人,从写日记倾诉不满、不平,到提出“达到老大哥”;从畏畏缩缩,到大胆地与治理亚恋爱;从将信将疑,到奋不顾身的寻求加入反抗组织。他始终带着属于那个年代的自由的思想与回忆。似乎这个人身上的一切都在向我们昭示:

希望正在到来。

但,他早就是个“死”人了。

内党党员奥伯良早早就盯上了他,他的一举一动对于奥伯良而言,尽收眼底。他与茱莉亚自以为避人耳目的幽会,完全在思想警察查林顿的掌控之中。故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思想犯罪不造致死亡,它本身就是死亡。”

在一零一室中,温斯顿饱受折磨:生理上被折腾得如同一滩烂泥,不成人样;心理上,他的尊严被完全撕裂;他的爱情——自己一度认为是矢志不渝的爱情——在自己最恐惧事物:老鼠的恫吓下,被温斯顿自己背叛了;他的回忆,那个属于自由年代的美好回忆,被他自己抛却。甚至,他试图去论证“党”的理论的正确性,抛弃自己的佩剑:“自由就是能够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接纳了“党”的屠刀:二加二等于五。

最终,他爱上“老大哥”;最终,他丧失了思考与理智;最终,他不再是为了自由而咆哮:“无论多少遍,二加二等于四!”的那个斗士。

最终,欧洲,又少了个人——最后一个人。

……

政治自从人类脱身原始社会社会以来便伴随我们走过历史的长河,它固然重要——

但是,谁人允许政治干涉思想的自由?

即便是在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便明白结绳记事;我们的祖先就知道刻纹雕画;我们的祖先就竖起了象征民族信仰的龙图腾。

哪怕是在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就告诉我们,人类是有思想的。

智慧,让我们人类从动物中脱颖而出;自由,引导着我们人类不断追随,不断进步;思想,让渺小的我们处在这一方苍茫天地间感到无上荣耀。

政治,不该染指自由的思想。

人人生而思考,人人生而自由。

即便是《一九八四》,自由与思想的光芒犹存,在一片吃人的黑暗中,泛出闪耀的星芒。

即使是像塞姆一样为了“工作”倾心竭力的人,也敢于说出真相。

即使是像柏森斯一样甘心为“党”卖命的人,在潜意识里也高呼:“打倒老大哥!”。

即使是被割裂了亲情的母亲,也会为自己的孩子伸出手臂,阻挡“死亡”。

就算是无产者,“如果有希望,那一定存在于无产者身上。”

这样的人们,即使是在高压残酷的环境下,依然存在着智慧,存在着抗争,存在着人性,存在着希望,存在着力量去咆哮:

二加二等于四!!

吃人的黑暗全部加在一起,也无法淹没哪怕只是一星半点的火光。无论何其漫长的黑夜,也有着破晓的黎明。无论是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咆哮:

自由!

自由!!

自由!!!

《追风筝的人》有感——懦弱仅为托词 

高二1班  杨沿  指导老师:祝雅茜

“我追”是对无数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回应,是对一场遗憾的挽回,是对一场悲哀的结束,更是一场对自己灵魂的救赎。人性的救赎无疑是这本书的核心价值。

    人性的救赎更是自我救赎,挽回的是在小巷尽头,面对哈桑受尽欺辱而死命保护风筝,却袖手旁观的我。懦弱实为懦弱。但,简介中的“懦弱”一词怎能全然成为造成遗憾的理由,造成悲哀的原因?的确,书中父亲对阿米尔有如此的印象“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阿米尔确为软弱,但软弱无能总归是一种托词罢了。

    而我认为更深的原因诠释于阿米尔转身离去的心理活动中。“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阿米尔未能挺身而出,在一方面,正如他心理活动中的,是为了“赢回爸爸”。

    早在第二章中,“疲倦而严厉”就是“我”内心对他的画像。在阿米尔回忆童年时就有着他面对父亲时种种复杂的心理活动,以及父亲听完他的话之后的反应。“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那又刺痛我了。”“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甚至产生这样的想法“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为什么不呢?毕竟,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他美丽的公主,不是吗?”

    是的,阿米尔的父亲是一个具有社会威望的正直的人,更是做了修建孤儿院的善事。但我认为他仍没给阿米尔足够的父爱,使阿米尔心中一直渴望父亲的关怀,渴望太过热烈,甚至于在重要时刻涌上心头,蒙蔽双眼,转身而去,乃至懊悔不已。

    阿米尔造成遗憾的另一原因,“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种族歧视在小阿米尔的心里根深蒂固,在阿米尔所处的生活环境中更是充斥着这样的对话“是吗?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这些阶级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阿米尔,甚至于竟会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胆敢批评我?”实在令人痛惜哀哉。

    追根溯源,“战争把父亲变成阿富汗的稀缺物品”,让父亲时刻警觉着一切变动,忽略了对孩子的关爱,连“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都需自己的朋友来提醒,使阿米尔心中有着莫大对父爱的渴望。

    而种族歧视更是战争的最大诱因。种族与宗教之间矛盾不断,战争不断。天空被黑暗笼罩,树上饱满而鲜红的石榴,夕阳下浓烈的火烧云,映着远处歪斜的十字架的坟冢。村落一座连着一座,如同被丢弃的玩具般,散落在岩石间;而那些残破的泥屋和茅舍,无非是四根木柱,加上屋顶的破布。曾经的孤儿院和远眺的山坡,是愁,是回不去的梦。生为哈扎依人,在那片国土就注定要任人唾弃和宰割,他们的种族被视为垃圾,不被认可,却连真心也该被践踏吗?

一只黄色的风筝,飞翔,旋转,我俯视索拉博,他嘴角的一边微微翘起。

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

读罢,“为你千千万万遍”在脑中萦绕。我被阿米尔极具勇气且又艰苦的“自我救赎”重重震撼,对阿米尔造成遗憾的原因的深深解析,对战争带来的伤害的层层认识,内心变得沉重,却又多一份对战争的痛恨和对和平的希冀。

      向死而生             

高二11班  陈伟杰  指导老师:吴锡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浅读余华名作《活着》书评

“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一个神秘的“众劫回归”观:想象我们经历过的事情,想象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象晴天、雨天,落幕又上映。这颠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如是说到。

却也庆幸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无论它是否美丽,是否崇高,是否难堪,都会湮没于时间的尺度。不若这样,背负着沉重的过往,日积月累,再强大的人也难免死于自重。

《活着》所阐述的大概便是这么个理。里面说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东西所活着。福贵能够一次又一次无助地看着身边的人的死去,他得是有多大的心理承受力才能亲手埋葬掉一个又一个的亲人?

福贵的最后回忆,平静一如那个多少年来都没甚变化的夕阳,恬淡的象我多少个下午盛好将喝未喝的白开水,它终究失了温度,只剩下镜片前的氤氲,福贵讲起过去,一如我擦拭水汽般漫不经心地,就象实在讲着别人的故事。

我仍旧记得那个上午,带着通宵达旦而红肿的眼睛,我打算在睡前拿起这本书看看。不得不说《活着》是本不需要书签的书,那有什么不忍卒读,只有一口气读完后的空虚与难受。合上书页,总感觉胸中闷得喘不过气来,喉头发酸,昏昏沉沉就想睡觉——有人说,《活着》是本只读一遍的书,读第二遍需要勇气。我现在是认识到了。

    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而又蹩脚的编剧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和一簇又一簇的苦难让一个人去承载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用朴实平白的文字,把一个又一个的主人翁给写死了,她们的死法各异,却都诡异得很,我有不得不佩服余华的安排,生离死别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就同那句“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但这简单甚至随意的杀青方式却着实让人开始生起来人生无常,生命脆弱的感慨。

    余华用了种很高明的写法——我也说不出道不清那是什么样的戏法——让我们难以用旁观者的姿态去冷静地看完故事,他们非得让你带入身份,感同身受,去难受一番,来场艰难的心路。

我们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好像福贵是一个我认识了大半辈子的人,但有短暂的暖色时我们替他高兴得很,只不过大半部悲剧接踵而至,窒息到快要不能呼吸。福贵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承收痛苦,用一片海去稀释墨水。我们非得在一个上午之内去经历他一辈子的苦难,用一瓶水去稀释浓硫酸,灼烫得我心窝难受得慌。

小说的主人公富贵有着对苦难很有承受力,他的一生经历了自己的大起大落——起点是个富二代,又因赌博败光产业,沦为农民的政治面貌,国共内战,大跃进,大炼钢,文革……他统统把这些二十世纪中叶中国的主线剧情全打了个遍。自己亲人也偶有失而复得但却最终一个个离他而去,直到最终他世界上的亲人一个不剩的时候——从某种唯心上说,富贵是典型的克亲友命,他只能无力地忍受亲人的离去,孤独地走完自己的一生。在送走了所有的亲人后,福贵终于可以坦然而又平静地去迎接自己人生的暮光。

    他只有那头老黄牛作伴了,再也没有什么牵挂了,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板的人儿了,有一天,随时的一天,他也将无声地倒下,同折腾自己大半辈子的命运道声再见,村里的后辈们也会像当初他送走妻儿一样送走这位陌生的奇怪的老人。《活着》感情基调是越走越下的,步子越迈越沉重的,但是到这个时候,我却觉得格外轻松了,因为再也没有什么主人翁可以在福贵面前死去了,只有一个平静的老头在对着莫不关己的故事娓娓道来.

    后来了解到了有一个词叫做“向死而生”,放在这里太合适不过了。那有什么为什么而活着,就只有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么个纯粹的命题,竟惹多少人前仆后继地投入其中。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叫向死而生。

苦难的随行、随心以及随性

                        ——读《活着》有感  

                   高二17班  毛一帆  指导老师:陶志峰

初读之下,《活着》带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苦涩,一种挥之不去的哀愁,一种宛如临刑般的压抑与沉重。也就是作者笔下那看似平实的字眼,却好似一把锋利的刀,在内心的最深处剜开,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推进而慢慢剥落。

深层次研读下去,《活着》呈现给读者的是黑色幽默背后的挚真淳朴,那里没有血腥,没有张扬,没有咆哮,但是余华以其细腻的笔触与巧妙的结构,在一潭死水中激发起阵阵波澜,紧抓读者的心,听故事的人为了一探人物故事的结局而长久守候,甘愿为听完这个故事从白天等到黑夜。

苦难在余华的笔下信手拈来,苦难是一种人生的历练,是生命的底色之一,在福贵平静豁达的述说下,读者能够了解到老人看似洒脱的背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历经了多少劫遇和苦难。

    往事一幕幕重回,因为嗜赌成性,让原本家境阔绰的福贵陷入贫穷,父亲的气死,早已不满的丈人,让这个家支离破碎。后来家珍与有庆回归家庭,但那希望总是存留太短。此外,战争的摧残,母亲的离世,女儿的残疾,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击了这个家庭。哪怕在稍微安稳点的日子里,生活的压力又让家珍被病痛缠身,甚至儿子有庆为救自己昔日战友的老婆而死。好在凤霞尚在,并托付给了善良淳朴的二喜,两人还有了结晶。但这不是命运的宽容,而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女儿死于难产,家珍熬不过时间,二喜被水泥板压死,而就算只剩下祖孙两人相依为命,苦难也要带去福贵最后的依托。

悲情肯定不是余华在铺陈福贵命运曲线要点染的绚丽颜色,在为他的遭遇感到悲痛的同时,我同样也为他的坚强感到讶异,是什么东西支撑着他挨过这些足以吞噬一个人的苦难,并且自得的放声高唱“皇帝找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呢?

我想这大概是作者在这书中展现的温情了。虽然《活着》带给人的更多是悲苦,但作者笔下并不是只有看待社会百态的消极,更有对真善美的肯定。即使家道中落,母亲的宽慰,妻子的包容,女儿的接受,也让这个家继续支撑下去,变成福贵努力奋斗的动力。即使是被抓去做壮丁,在被死亡笼罩的清冷环境下,因为他心中强烈的回家的信念也让他坚持活了下来。即使是亲眼看着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亲手埋葬了他们的尸骨,也依然和一头老牛活成了“老不死”。

正是因为福贵体会到了爱,让福贵在爱中看开了生活,一个家庭被命运侵蚀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淡淡的温暖。母亲一辈子过惯了富足的生活,却为了儿子学着去做粗活;妻子也可以随丈人回去,却因为这个家脱下了旗袍,在病时也依然为这个家缝缝补补,直到连针也拿不起;凤霞在最难养的年纪,吃了粗粮也不往外吐,即使变成残疾也为这个家撑起了内外;有庆小小年纪,在把草喂羊和学校之间两地跑,为了不让自己的母亲劳碌为他做鞋子,而脱下鞋子,在雪地上跑;苦根为了帮福贵减负,七岁跟着下地干活,为了早日让鸡变成牛,宁愿少买几颗糖;以及家珍和福贵对春生的宽恕,这一幕幕都让人深深地体会到了苦难中的温暖,沉重下的希望。

    爱与相互扶持构筑了千年以来中国农村伦理传承的核心要素,一代代人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抵御天寒地冻,古惑灾年,以及世俗社会中的蔑视和凄凉。或许福贵之所以能平静的讲述自己的遭遇,也是因为他更愿意回忆一家人开心的场景,更是家人的爱让独自在世的福贵也不感觉寂寞。

“活着就意味着接受差别,忍受苦难,又在苦难中寻找一片温馨与寂寥,寻找一份安详与豁达。”正如这位大家点评所诉,或许你不知道自己未来将要承受多少的负荷和重担,能永存于你心中,亘古不变,支撑你前行的是那份温馨,伴随着你去寻找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时至今日,“活着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一出发点,可能是余华内心体味生活真谛,想诉求于读者一起思考人生存在的形式和价值何在的这一类问题。福贵一家人的善良,朴实让我们看到困境中人性的光辉。苦难虽是穷凶极恶,但人性的真善美却永远不会泯灭。即使最后结局如同福贵般悲惨,但要像福贵那般洒脱,坚定自己心中的美好品质,坚强的屹立于世间。